家庭矛盾法律知识范文
局长李明富在工作百忙中,抽出时间带领局办公室的人员走访了晶桥、石湫和和凤镇的3个村、11个自然村的400多户村民,并逐户开展了问卷调查。副局长韩长乐带领局基层科、法律服务科的同志赴...,接下来具体说说婚姻家庭矛盾增多的主要原因有三点
一、主要特点
1.领导带头,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在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的活动中,3名局领导积极带头,发挥自身表率作用。
局长李明富在工作百忙中,抽出时间带领局办公室的人员走访了晶桥、石湫和和凤镇的3个村、11个自然村的400多户村民,并逐户开展了问卷调查。
副局长韩长乐带领局基层科、法律服务科的同志赴白马、洪蓝、永阳等镇开展了走访活动,先后召开了农村法制建设座谈会4次,参加座谈会的群众都反映:司法局在组织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的活动中,把《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送到每个农民手中,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
副局长严建云带领法制宣传科、法律援助科的同志走访了东屏镇、柘塘镇和县开发区的村队农户。
在走访中,除了把书送到农户手中外,还向农户讲解法律知识,回答和解决了农户在法律上遇到的疑难问题。
局领导的带头和表率作用为全系统搞好“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氛围浓厚,积极踊跃参与活动。
在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的活动中,局编印了2万册《农民常用知识100问》印发了1万份问卷调查表。
全系统从局机关行政人员到镇司法所的行政人员,从公证员到律师以及法律服务所的人员都热情高涨,积极踊跃参与活动,4个律师事务所的21名律师先后走访了4个村的18个自然村的2000多户农户。
恒山所的3名律师因诉讼任务重,白天没有时间走访,就利用晚上的休息时间进行逐户走访送法。
他们的热情走访受到了村民们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3.服务热情,积极帮助解决涉农中的法律问题。
在走访活动中,公证员、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都坚持边走访边进行为民服务。
据统计,全系统42名法律服务人员为2000多户经营承包户梳理检查了各项合同。
为500多户农民经营户完善了承包、购销、加工、运输等合同。
东屏镇杨祥村有40多户农户建起了蘑菇种植大棚,为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在这次送法进万家活动中。
镇法律服务所的人员为所有种植户签定和完善了购销合同。
受到了村民的赞扬,在走访中,法律服务人员先后还为400多户农户和办理了经济、民事案件及公证、法律援助案件。
为22名农民工依法追回了历年来所欠的工资3万余元,为12户加工经营户依法讨回了历年来所欠的加工费30多万元。
4.作风扎实,积极开展农民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
在走访中,全系统人员坚持做到了走访走的实,送法送的真。
每走一户,都坚持填一份问卷调查表,对农民群众当前需要解决哪些法律问题,对农村法制建设还存在哪些问题和有什么建议等情况进行逐项调查,在搞好家访的基础上,又分别并召开党员、干部座谈会、村民代表座谈会等,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大家掌握了靠前手资料,返回工作岗位后,又潜心研究筛选,写出了20多篇调研文章和心得体会,有7篇调研文章和信息在市依法治市网上发表,并作为热点信息向广大读者推荐。
二、主要成效
通过回顾和总结,全系统开展的“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的活动主要取得了以下五个方面的成效:
1.密切了与农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在“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的活动中,全局30多名党员干部积极带头,边送法边宣传中央一*文件精神,把党的温暖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法律援助科的2名机关党员和律师事务所的6名律师党员在走访活动中,为21名生活困难的村民、妇女和老人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
公证处的2名党员还为东屏镇的300多户农民办理了征地拆迁的公证,为25个农民施工队办理了招投标公证等。
全系统人员通过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的接触,通过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了农民群众的心坎上,加深了与农民群众的感情,密切的党群关系,增强了农民群众依靠党、依靠法律增收致富的决心和信心。
2.帮助引导农民增强了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在走访活动中,全系统人员通过向农民群众送阅《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书籍,通过开展家庭法律知识咨询和举办村队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讲座,较好的向农民群众灌输了法律知识,使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他们知道和懂得了哪些事是违法的,提高了明辨是非的能力。
许多农民在经营活动和矛盾纠纷中,都自觉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特别是在经营活动中,依法抵制了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3.推动和促进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治文明建设。
通过送法进万家活动,使广大村民更多的了解了法律,掌握了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村民们积极依法参与村里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理财。
先后有10个村的村民成立了理财小组,有15个村的村民提出民主管理的意见20多条。
村民们还主动要求村干部进行任职述职等。
法制教育引导,使农民们树立了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村务管理工作,从而,推进了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为农村的各项工作走上法治化的管理轨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加强和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及干警队伍建设。
通过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的活动,使全系统人员了解了农民的疾苦,拉近了与农民的距离,从而转变了机关作风,树立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民服务的思想。
大家走村串户,雨淋日晒,把法律送到农户手中,再苦再累也毫无怨言。
同时,在走访活动中,磨练了大家的意志,培养了吃苦耐劳的精神,通过艰苦的农村生活,使大家洗刷和净化了心灵,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在工作上更加比干劲、比贡献,干警队伍建设也出现了昂步向上的景象。
5.促进了农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
在送法进万家活动中,全系统人员还针对当前农村大开发、大发展中出现的赡养纠纷增多、土地纠纷增多、拆迁纠纷增多、邻里纠纷增多、群体性上访矛盾增多的倾向性问题,认真依法做好各类矛盾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工作当作是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手段抓。
洪蓝镇由于受蒲杜公路扩建的影响,傅家边村的200多米长的水渠和20个函洞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影响了100多户农民群众的春耕备耕,在走访送法中,局基层科和洪蓝司法所的干警及时与公路建设部门取得了联系,并在一周内使损坏的水渠和函洞修复一新,保证了群众的春耕生产。
在走访送法中,全系统还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3起,调解成功率达98%,同时,排除和调解重大矛盾纠纷70多起。
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稳定。
三、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的活动中,大家结合走访送法,广泛开张了调查研究,提出了以下值得思考的问题:
1.农民为什么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义务的行为发生了偏差。
在送法进万家的走访调查中,我们感到农民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义务的行为发生了偏差。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利益关系的调整,许多农民求富心切,追求个人利益和效益的多,在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时,重权利轻义务。
有的出现了种田不缴农业税,经营不缴经营税,搞运输不缴公路养路费等,抗税抗费的违法现象在农村时有发生。
尽管各级政府落实了许多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但一些农民并没有满足,仍然提出一些无理要求。
有的为了个人和家族的利益,不顾损害集体和国家的利益,煽动少数不明真相的人集体上访,出现了堵大门,搞围攻的问题,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因此,在农村法制教育中,既要抓好农民应享有的权利教育,同时,更应抓好履行的义务教育,教育农民克服重个人权利、轻个人义务的不良行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自觉维**律的尊严。
2.村干部为什么有畏惧农民懂法律的心理。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当前,一些村干部在村务工作的管理中,有惧怕农民懂法律的心理,认为让农民懂得法律越多,村干部的工作就越难做,村民就越难管理。
因此,一些村干部管不了村民,领导不了村民,不是查找自己管理水平、工作能力上的问题,而是归咎于农民学法懂法造成的。
他们心理想的是怎么让农民愚昧一些,让农民不懂法律,不懂政策,村干部怎么讲村民就怎么做,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事实说明,只有让农民懂法懂政策了,村民才能配合村干部搞好村务管理工作,只有不依法办事,办事不公的村干部,才惧怕农民懂法律、懂政策。
3.农村为什么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增多。
在调查走访中,我们感到当前农村婚姻家庭矛盾增多。
在一个重点村中,仅发现有40多起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特别在我县东屏、群力、东芦、**等地,一些云南、贵州、四川的结婚女离家出走的多,另寻新欢的多,自动脱离夫妻关系的多。
婚姻家庭矛盾增多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农村男的外出打工的多,女的一方在家引起了是是非非的问题出现;二是由于征地拆迁的补偿,引起了家庭赡养、家庭补偿分配的矛盾增多;三是受、酗酒、家庭暴力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增加了矛盾。
化解婚姻家庭方面的矛盾,需要加强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做到依法维系家庭的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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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矛盾法律知识篇2
18个村委会相继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成立了有妇代会主任和治保调解主任为负责人的工作班子,为群众进一步搞好服务,疏导矛盾提供了保障。
二、广泛宣传发动,力求形式多样
为拓宽法律知识宣传范围和层面,通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开辟电视普法专栏,编印宣传资料等手段,灵活多样,不拘形式,广泛进行宣传。
一是干部走村入户,宣传反家庭暴力知识,通过他们直接对农村妇女进行法律知识宣传。
二是开办电视普法专栏,利用电视新闻媒体等传媒手段,大力进行法律知识宣传。
三是编印《妇女维权温馨提示卡》,记录好一年的维权工作计划和总结,开展的各项维权活动及发放的各类宣传资料,详细记录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例的事由及处理结果。
三、强化服务手段,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关爱妇女儿童弱势群体。首先对全苏木的10名贫困母亲开展了慰问活动。今年还开展“牵手献爱心,结对助成才”活动,为全苏木80余名贫困儿童开展结对帮扶,通过社会爱心人士的援助,帮助顺利完成学业,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其次我们司法所配合妇联等部门针对全苏木举办了一期为期一个月的“手足口病预防及治疗,家庭卫生”知识宣传。
二是以“平安家庭”创建为抓手,有效推进“平安曲河”建设。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创建标准,规范考核管理,强化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平安。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了以“远离毒品,共建文明,共享和谐”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承诺书签订,进一步深化了“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和“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
三是从提升妇女的经济地位入手,增强妇女的社会参与能力。开展各类劳动技能培训,拓宽妇女创业就业渠道。通过就近就地转移劳动力,解决低层妇女的劳动收入,保证经济上*,不依附男性,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和精神追求,真正体现“以作为求地位,以能力求发展”,为自己奠定良好的家庭地位。
四、坚持常抓不懈,社会效果明显
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转变观念,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一项漫长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更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坚持常抓不懈,以饱满的热情和细致的工作赢得效果。
近年来,我们通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实施法律知识宣传,建立妇女维权网络服务体系,扩大维权工作者队伍等形式,使全苏木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也得到了增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学法、懂法、守法的多了,对法律知识漠不关心,违法乱纪少了。
二是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妇女尊严,维护自身权益的多了。
蔑视妇女,欺凌妇女,侵害妇女权益的信访案件少了。
三是关心尊重妇女,弘扬社会正气团结和睦的多了,社会矛盾、婚姻纠纷、闹不团结的少了。
家庭矛盾法律知识篇3
一、积极部署,安排全县法治扶贫工作
县依法治县办、县扶贫办、县组织部、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县法治扶贫工作。
二、落实措施,发挥法治扶贫的作用
(一)全面推进“三定一免”制度,确保法律顾问有效助推精准扶贫。
一是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制定印发《关于调整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通知》,全县26个贫困村均已指派法律顾问(其中有5个贫困村已于去年摘帽),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积极主动服务贫困村群众。
从2016年7月至今,法律顾问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法律大讲堂”、“以案说法”等普法宣讲活动29次,帮助调解贫困村矛盾纠纷31件,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36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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