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本人可以不去吗
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哪些情况属于“特殊情况”呢?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这一点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接下来具体说说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 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规定:“人民**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哪些情况属于“特殊情况”呢?
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这一点应参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于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规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但必须向**提交自己对是否离婚以及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书面意见。
因此,一般来说,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全权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才好依法处理,而且**还要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如果当事人在出国前,**通知开庭审理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全权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出庭。但如果当事人出国了,则属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形,这样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届时由代理人交给**。
原被告不出庭的4种后果?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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