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民事判决书范本
离婚证明书1××字第××号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柿×县××乡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在××...,接下来具体说说离婚后财产分割判决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对证明都不陌生吧,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证明而烦恼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离婚证明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证明书1 ××字第××号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柿×县××乡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在××柿×市××××(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或经××人民**判决)离婚。其妻关系关该日起终止。中华人民**国××柿×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
“我跟前夫在**打官司离婚,判决书内容非常详细,涉及很多隐私。现在卖房、出国都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我实在不想把判决书拿出来,想到民政局换离婚证,民政局又不肯,真头疼!”近日,南京一位女士在网上发帖诉说自己的苦恼。
不过这种尴尬今后在南京会有所改观。今后经**主持离婚的离异者可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持“离婚证明书”办理日常事务,不仅可以证明婚姻状况,还无需担心隐私外泄。
离婚证明书2一、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
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登记,于年月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者经人民**判决)离婚。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或者判决之日)。
二、如何办理离婚公证
离婚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由于此类公证主要用于域外,当事人应当到其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3、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其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4、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申请人适格的;
(2)申请公证事项属于公证范围;
(3)申请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4)申请材料基本齐全。
不符合前述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对不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在申请材料基本齐全后的七日内作出。公证员应认真接待申请人,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除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外,还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申请办理离婚公证的目的;
(3)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是否真实、准确;
(4)当事人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的关联性。
通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依法出具离婚公证书。不符合前述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并在办理期限内将拒绝的理由通知当事人。
离婚证明书3据统计,20xx年南京共有25590对夫妻到**门“分手”。而在南京两级**,离婚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每年约有1万多件。与**门颁发的离婚证上只写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登记”不同,**民事判决书的格式为“原告诉称”、“被告辩称”、“**查明”三个部分。当事人往往在庭审中毫不留情揭露对方的错失,**如实记载,不可避免会涉及一些隐私,甚至是一些难以启齿的离婚原因。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法,一是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到**打官司,由**下发判决书或调解书。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也就是说,只要是经**主持离婚的,就没有离婚证。日常生活中,很多事务都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比如卖房、办贷、办签证等等,也需要离婚判决书。
**门不更换离婚证的理由是:一个人不可能领取两份“离婚证”。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由**判决。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离婚夫妻也只能采取两种形式中的一种,否则就是重复离婚
离婚证明书4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及转递办理流程
国内人在香港结婚,领取了香港结婚证,后来又在香港离婚,取得香港**出具的离婚证明书-离婚判决,再在要在国内再婚,被告知要提供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文件,这个该怎么办?
这是很多在香港离婚,又在国内再婚者常遇到的问题,要证明其目前婚姻状况,就必须提供香港离婚证明书,且需要经过香港律师公证之后才能被国内部门所认可。
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流程如下:
先经香港律师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办理香港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应提供原件及一方证件复印件。
离婚证明书5一、离婚证明书范本
离婚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与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地点)登记,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者经人民**判决)离婚。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或者判决之日)。
二、如何办理离婚公证
离婚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由于此类公证主要用于域外,当事人应当到其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3、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其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4、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申请人适格的;
(2)申请公证事项属于公证范围;
(3)申请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4)申请材料基本齐全。
不符合前述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对不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在申请材料基本齐全后的七日内作出。公证员应认真接待申请人,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除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外,还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申请办理离婚公证的目的;
(3)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是否真实、准确;
(4)当事人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的关联性。
通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依法出具离婚公证书。不符合前述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并在办理期限内将拒绝的理由通知当事人。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离婚证明书需要到公正机构办理,主要包括原夫妻的身份证明信息等。在办理离婚公证时,需要带好申请书和身份证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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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明书6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国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学、定居等),需办理离婚公证。
经查人事档案记载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 _________(男或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与___________(女或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于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离婚(或经_______________人民**调解或判决离婚)。
其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单位填写人:____________(签名)
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1、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
2、如有不实,经办人和所在单位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无工作单位人员,由街道出具证明;已离开原单位,且档案已转入人才交流机构的,由该机构出具证明。
[本处咨询电话:0551-2651442]
离婚证明书7今年36岁的张先生也为自己的离婚判决书苦恼不已。张先生跟前妻柳女士离婚已有3年多。半年前,他谈了女友,准备结婚。他准备卖掉旧房,换套新房。前不久,他委托一家中介卖房,中介听说他离过婚,担心有产权纠纷,要求他出示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并说必须要出示,否则没有买家敢放心买。
张先生回家后拿出离婚判决书,越看越犹豫,上面写满了他跟前妻的种种矛盾,这全都是隐私。
两年前,张先生的前妻柳女士起诉到玄武**要求离婚。
开庭时,两人心中都有怨气,几乎把婚姻生活中的所有问题都拿出来讲。
最后,**判决他们离婚。
判决书长达6页,详细记录了两人在法庭上的争论,就连柳女士举证证明张先生有婚外情,张先生指责柳女士性格有缺陷等内容也被记录下来。
“我怎么可能把这些事情给别人看呢,这不等于是剥光衣服站在人前吗?”为此,他跑到民政局,希望用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得到的答复是,有了判决书就不能拿离婚证。
眼下,张先生最担心的倒不是在中介前丢脸,而是万一被女友看到不好交代。
离婚证明书8兹证明______(男,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与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市___县____乡登记结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柿____市
_____________(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或经___________)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并双方协调一致离婚。其妻关系关该日起终止。
__________市_____县______镇村委会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们夫妻每次都会因感情不和而三番五次吵架,时间长了,双方协调离婚望上面领导给与批准,其离婚条件如下:夫妻暂未购买房车,只有家里剩余的现金平均分配,另外夫妻双方现有一儿子,女方不想带孩子并将孩子给与男方抚养。
夫妻男方签字:夫妻女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_日
离婚证明书9兹有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已有___________年,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单位公章)
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本
见:起诉状
原告,女,族,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
被告,男,族,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元;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原、被告经人介绍开始恋爱/自由恋爱,年月日,原、被告在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
年月日,婚生一子/女,取名。
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因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琐事吵闹,(被告有家庭暴力等行为,原告曾向公安机关报警,并住院治疗伤情,赌博恶习、婚外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因此,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原告抚养孩子、被告支付抚养费,并分割共同财产,恳请人民**依法裁判。
此致
人民**
具状人:
2015年月日
离婚后财产分割判决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民事判决书
(2006)官民一初字第××号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浙江省嘉兴市人,云南省昆明××经贸总公司××分公司职工,住昆明市五华区××新村××号××幢××单元××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吴黎明,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诉讼代理。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云南省祥云县人,云南省昆明××经贸总公司××分公司职工,昆明市五华区××新村××号××幢××单元××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邢磊,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诉讼代理。
原告×××诉被告×××离婚一案,本院于2006年8月3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苏燕适用简易程序于2006年9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吴黎明、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邢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称:原、被告双方于2000年8月28日登记结婚。
婚前双方均有过不幸婚姻,且均有自己的子女。
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
近两年来,由于被告每日沉迷于赌博,且在外嫖娼,对家人态度粗暴,对原告随意打骂,对家中任何事情都不管不问。
双方已长期分居。
双方本就不太牢固的婚姻再无维系下去的可能,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
另外,昆明市五华区××路××号房屋系拆迁原告婚前旧房回迁安置的集资建房,且集资款原告已在婚前全部付清,该房屋属原告婚前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原告现向**起诉,要求:1、判令原、被告双方离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依法分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辩称: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双方是能够和好的,被告不同意离婚。
原告诉状中只有双方结婚及未生育子女的情况属实,其余不是事实。
原告主张感情破裂的理由及陈述被告的种种不是都不是事实。
××新村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虽购房款是在结婚前交的,但房屋权属应以产权登记为准,被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实被告的主张。
如原、被告不是夫妻关系,原告也不可能分到房子。
双方1999年已形成事实婚姻。
综合原、被告诉辩主张,本案双方当事人对以下问题存在争议:1、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的离婚请求能否得到支持;2、原、被告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
审理中,原告针对其主张的事实及请求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接待报警案件三联单(回执)一份、报警案件审查决定书一份、病危通知书一份,欲证实被告在外嫖娼的事实;2、职工集资建房协议一份、发票两张、2004年12月28日的情况说明一份、2006年8月30日的情况说明一份,昆明市房屋标准租金评定表一份,上述证据均欲证实昆明市五华区××路××号房屋系原告婚前个人财产;3、机动车行*证复印件一份、云南省旧机动车辆交易价格审核单复印件一份,欲证实共同财产有云××面包车一辆;4、商品销售单两张,欲证实家庭影院的价值及DVD的价值。
经质证,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中的接待报警案件三联单(回执)、报警案件审查决定书的真实性无异议,但不能证实原告主张,只说明发生过一件刑事案件,不能证实被告嫖娼,病危通知认为无印章,对其真实性不认可;对证据2中职工集资建房协议、发票、2006年8月30日的情况说明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原告个人无权参加集资建房,不能证实房屋权属,2004年12月28日的情况说明与本案无关;对证据3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车辆交易价格审核单上的价格只是评估价,被告购买车辆实际是用了8000元;对证据4无异议,被告出资过7000元。
审理中,被告针对其辩解主张向本院提交了一份西山区房产管理局档案摘抄表,一份住房资格审核表,欲证实原、被告双方现居住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经质证,原告对被告所举上述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不能证实被告主张,只能证实双方的婚姻情况。
本院结合原、被告双方庭上陈述,对双方所举上述证据综合认证认为:原告所举证据1中报警回执及报警案件审查决定书经被告质证后对其真实性无异议,故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确认,但证据所载内容只能证实被告在2002年2月4日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抢劫,公安机关接警后将其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事实,不足以证实被告嫖娼,证据1中的病危通知无印章,无法核实其真实性,故为无效证据,本院不予确认;证据2经被告质证未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故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确认,能够证实原告于2000年4月25日就与其所在单位云南省××经贸总公司签订了《职工集资建房协议》,且其于婚前就已交清了购房款并入住新房,以及原告能分得新房是因原住旧房拆迁才安置新房的事实;证据3被告对其真实性无异议,故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采信,能够证实云××号面包车在2004年5月时的评估价格为15000元,被告虽辩解车辆是其用8000元买的,因其无反证予以证实,故本院不予采信;证据4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确认,以够证实原、被告共同财产中家庭影院、DVD在购买时的价格。
被告所举上述证据经原告质证后对其真实性无异议,为有效证据,本院予以确认,但只能证实昆明市五华区××路××号房屋的产权登记时间、产权人及房屋建筑面积等情况,从其摘抄内容不足以证实该套房屋属原、被告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庭审和质证,本院确认本案法律事实如下:原、被告1999年初自由恋爱,双方于2000年8月28日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
原、被告婚后初期感情尚好,后双方因财产问题产生了矛盾。
原告现以被告经常赌博,嫖娼,随意打骂原告,不尽家庭义务,双方已长期分居等为由诉到本院,主张其上述诉请。
庭审中被告表示原、被告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双方还能继续生活,被告今后愿不再和原告吵打。
但其陈述原告长期预谋想通过婚姻来占有他人财产,被告是受害者,双方自住进××新村的房子后感情就不好。
另查明,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以下夫妻共同财产:云××面包车一辆(该车在2004年5月时的评估价为15000元)、一套CAV家庭影院(包括音箱一对、功放一台)、一台金正DVD、一台伊莱克斯冰箱、一套木制沙发。
又查,因原告原住旧房××新村××号房拆迁,原告所在单位安置新房给原告。
双方于2000年4月25日签订《职工集资建房协议》,原告向公司购买昆明××路××号房屋,房屋建筑面积88.57平方米,房屋集资价62383元。
原告于1999年3月29日已向单位交纳集资建房款59643元,又于协议当日交清了建房超面积款2740元。
房屋建好后原告已于2000年4月27日入住。
该套房屋于2005年1月26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原告×××,无共有人,建筑面积88.57平方米。
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过程中原告所在单位交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的办证资料(2004年8月19日集资自建住房资格审核表、2004年8月19日的昆明市职工家庭购买单位自建经济实用住房或自建住房情况备案表、职工住房情况汇总表)上均记载被告系原告的配偶。
本院认为,本案中,原、被告结婚前均有过不幸的婚姻,在双方自愿结合后本应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感情,但两人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缺乏必要的信任,故而为财产问题发生了矛盾。
现原告坚持要求离婚,被告虽表示不同意离婚,但从庭审中原、被告的陈述可反映出原、被告之间已无感情,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本院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对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意见不予采信。
关于原、被告争议的昆明市××路××号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本院认为,该套房屋系拆迁原告旧房而由其所在单位安置给原告的,原告在与被告结婚前就与单位签订协议购买该房,且已付清房款并入住房屋,至此原告已履行了自己义务,具备了获得该房产的实质要件,不能仅因该房屋是在原、被告结婚后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即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与我国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相悖。
故本院认为上述房屋应为原告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被告辩解的该套房屋系双方单位分给原、被告的房屋,考虑了被告的因素在内,原告个人没有权利分到房屋,该套房屋应属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意见,因与本案查证事实相悖,故本院不予采信。
对于办证过程中将被告记载为原告配偶的问题,因原、被告2000年8月28日结婚后即互为配偶,原告所在单位在2004年制作审核表、备案表时将被告记载为原告配偶是对原告当时家庭成员情况的真实记录,而不能据此认为该套房屋是分给原、被告双方的,故本院对被告的此辩解意见亦不予采纳。
对于被告提出的原、被告1999年时即已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因原告未予认可,而被告无证据予以证实,故本院亦不予采信。
对于本院已查明的原、被告上述夫妻共同财产,本院将本着有利生产生活,方便使用的原则依法予以分割。
据此,本院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靠前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五项、第三十九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CAV家庭影院一套(包括音箱一对、功放一台)、伊莱克斯冰箱一台归原告×××所有;其余财产云××面包车一辆、木制沙发一套、金正DVD一台归被告×××所有。
来源找法网:网页链接
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100元,财产分割费180元,合计人民币280元,由原、被告各承担人民币1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一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代理审判员苏燕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严石云
以上就是离婚案民事判决书范本(离婚后财产分割判决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更多请关注倾诉星球其它相关文章!